长汀县“四举措”着力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09.05.2016  12:33
  

      近日,长汀县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有关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把各层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

      三是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构建气象、水利等部门汛期预报预警工作机制,研判汛期安全形势,及时通报和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提醒各级各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预警预报天气情况,县安监、国土、住建、交通、旅游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督查,防范事故发生。

      四是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同时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长汀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