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两直,异地集中监察执法显实效

31.10.2014  18:14
   2014年9月10日-19日,在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部署下,北京煤矿安监局及相关专家组成异地监察执法检查组,会同福建煤矿安监局对我省三明市煤矿安全工作开展异地集中监察执法。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共检查了三明市4个产煤县和省能源集团的11个煤矿(省属煤矿3个,乡镇煤矿8个),共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133项,对1家煤矿予以挂牌督办,对2家煤矿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依法立案查处3起,合计行政处罚51.5万元。
      一是推动我省进一步深化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本次异地集中监察执法,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各产煤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煤矿企业增强依法办矿意识,有效推动了我省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双七条”,及时发排查和治理了一批事故隐患和问题,并依法查处,达到了推动和震慑“双促进”的效果。如检查组指出我省个别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等现象后,我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立行立改,10月份,我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煤矿停产整改9家,立案查处8起,合计行政处罚21.5万元。
      二是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实效。通过异地集中监察执法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和方法,克服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麻痹大意、熟视无睹等问题。同时,有效避开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干扰,进一步巩固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权威性,并通过挂牌督办等形式将事故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执法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不同区域之间学习交流。提升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和水平。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长期的监察执法工作中,结合各地实际,都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和做法。两地监察监管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就两地在就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方式、方法和形式等多方面进行充分了沟通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执法,有效提升了我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在本次异地集中监察执法中,检查组率多名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全程参与,专家们针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中特别是小煤矿开采方法、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开拓了我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思路,完善了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专家们专业能力和扎实作风受到基层特别是煤矿企业的一致好评。(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