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嘲笑没文化恼羞成怒 伙同老乡故伤报复

23.06.2015  18:36

  福建新闻网泉州6月23日电(杨煜煌 蔡鸿萍)23日,记者从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获悉,20日晚,三名云南男子喝酒打牌过程中,其中一人因嘲笑他人没文化,而被另外两名老乡殴打致轻伤。当晚警方控制了其中一名嫌疑人,23日上午另外一名嫌疑人经规劝后到所投案自首。

  6月20日晚8时许,金某(男,30岁,云南人)约魏某(男,36岁,云南人)和吴某(男,37岁,云南人)到内坑长埔村某烧烤店喝酒打牌。酒过三巡,三人均有点醉意,也变得比较冲动。见到魏某迟迟未出牌,吴某就说魏某是“小学生”,14岁便辍学的魏某觉得不服气,便和吴某起了争执,最后引起互殴,而坐在魏某身后的金某二话不说,也加入了战局殴打吴某,还砸破酒瓶划伤吴某的左脸。路人赶紧将双方拉开并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时,金某早已逃之夭夭只剩魏某和吴某在现场。民警将双方带回内坑派出所做进一步工作调查。经调查,魏某交代“今晚8点多我下班后,金某给我打电话约我和吴某到烧烤店喝酒打牌,在打牌过程中,吴某嘲笑我是‘小学生’,我14岁就没有读书了,他这样嘲笑我,我觉得非常生气。我们就起了争执,到后来我就动手殴打吴某,金某平时跟我比较好就帮着我动手打吴某,还砸破酒瓶划伤他的脸。旁边的路人把我们拉开并且报警,在这过程中金某逃跑了。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民警对双方进行严厉的思想教育,由于吴某脸上已经达到轻伤二级,民警对魏某处以刑事拘留,而民警也通过动员金某身边其他朋友去做其思想工作,最终于6月23日上午金某主动到内坑派出所投案自首。

  金某对其6月20日伙同魏某故意伤害吴某致轻伤二级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金某、魏某均被处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