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饮料后呕吐 双方在理赔问题上相持不下

14.06.2016  14:12

  莆田网讯 6月13日,市民郑先生向莆田网投诉称,日前在仙游赖店一家食杂店内购买了一瓶饮料,不想该瓶饮料在保质期内却已变质,他喝完之后当场呕吐、头晕,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遭拒。仙游县赖店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现已终止受理,但仍会协助维权。

  郑先生是仙游赖店人,据他介绍,6月4日晚,自己和朋友在当地一家饭店就餐,该饭店还开有食杂店,他在店内买了一瓶铁罐金装“加多宝”饮料,喝了之后察觉味道怪怪的,随后便感觉头晕,当场呕吐。将饮料用碗倒出后观察发现液体呈浑浊状,底部已有部分结块,但该瓶饮料打印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12月16日”,保质期为2年,郑先生怀疑,该食杂店销售过期饮料还篡改生产日期。

  于是郑先生就此向食杂店索赔,食杂店找来批发商认定,批发商表示愿意赔偿他两箱“加多宝”饮料。郑先生对该理赔结果不满意,他怀疑自己近些天来出现经常性头晕和手脚麻木等现象,都跟喝了变质饮料有关,要求商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批发商则要求其出具医院开具的直接医疗证明。双方在理赔问题上相持不下,郑先生最终求助仙游县赖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仙游县赖店工商所执法人员暂扣该食杂店同一批次的饮料并介入调解。

  记者随后联系了食杂店经营者郑女士,她向记者描述了当晚的情景,确认郑先生所说的部分细节。她说,这批货也是刚进货不到一个月,平时售卖都好好的。至于为什么这瓶饮料会这样,她表示“这不清楚,估计是在运输过程中漏气所致的。”

  就该投诉事件,记者昨日向赖店工商所了解调解进展,该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双方在理赔数额上差距太大,经过多次协调难以达成一致,6月13日已对该投诉案件终止受理”。但他同时表示:“如果消费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协助提供物证和现场调查等材料。”

  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莆田网记者也将密切关注下一步事件动态。(本网记者 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