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名男子喝酒闹矛盾 过气大哥砍死当红小弟
这是一个“过气大哥”和“当红小弟”的故事。“过气大哥”叫“当红小弟”喝酒寻欢,席间矛盾激化,双方约架后,“当红小弟”被“过气大哥”和同伙砍死。
导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过气大哥”丁某龙等人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聚众斗殴等罪行被判处死缓到10个月有期徒刑。其中,团伙主要成员丁某龙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成员李某因在命案中纠集人手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起喝酒闹矛盾
这个“过气大哥”就是36岁的丁某龙,生性豪爽,在外面做点生意,社会关系很广,不少兄弟都认他是“大哥”。不过,最近几年,这个“大哥”生意做得有些差强人意,影响力也是大不如前了。
2013年6月2日晚,丁某龙在海湾公园一家夜场消费,朋友们应邀前来,其中就有郑某。
如果将丁某龙形容为“过气大哥”,那么郑某应该就是“当红小弟”了。对此,丁某龙心里一直不太舒服。
开始,郑某也还算是客气。他站起来与丁某龙喝酒,但是发现丁某龙叫的人越来越多,心里就有点不爽,接下来双方不欢而散。
走到门口的郑某越想越生气,竟跑回去要找丁某龙理论,在没找到的情况下,又把脾气发向了出来送他们的丁某龙的朋友李某等人身上。
李某回到包厢向丁某龙抱怨自己被郑某打了。就这样,两伙本来都有气的人,终于找到了出口:双方约定在湖里枋湖客运中心路口“一较高下”。
双方约架砍死人
3日凌晨1点多,在枋湖客运中心路口,郑某等来了丁某龙,却没想到他们手中还有刀。郑某被丁某龙、李某等人追砍之后,倒在了路对面的一棵树下,在送医后不治身亡。与他一起的彭某等人,也多处受伤。
案发后,湖里警方迅速侦破案件。从6月3日到7月份,涉案人员先后到案。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丁某龙一案并非偶然,该团伙还涉嫌其他恶性案件。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丁某龙无期徒刑,李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而团伙其他成员因罪行轻重,分别获无期徒刑到10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 房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