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随意砍单不是诚信经营之道
“大半夜花了很长时间下了单,本来以为捡到了便宜,没想到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过了一周多后又给我‘砍单’了。”今天,湖南永州的消费者周先生向记者投诉称。 周先生所说的“砍单”,是指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付款之后,又被商家取消了订单。(7月4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电商砍单事件屡屡发生,即便当当网、国美在线、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淘宝、天猫、唯品会、亚马逊怕些知名的企业都曾卷入其中,理由大抵无非是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这5个方面的理由。
商家如此随意砍单,涉及面如此之广,难道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吗?
事实上,无论是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声称网站内所有或者部分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但网络商品经营者并未实际开展促销活动的”条款解释,还是《电子商务法》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的规定,均已明确商家此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就以消费者周先生的遭遇为例,鸿星尔克以“每满21元减20元”的优惠价格吸引消费者,然后以价格异常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依据商家这种行为并未真正履行促销活动,就已成了价格欺诈。然而,依据平台规则,判定为超生活所需购买的消费者,无赔付;正常消费者,给予赔偿50元券(满65元使用),该券有效期到7月31日。也就意味着,面对商家随意砍单行为,周先生最后只能获得商家这种带有使用期限的优惠券作为“补偿”。
从中不难看出,商家之所以随意砍的根源所在,因维权成本高,或嫌与电商理论太麻烦,大部分消费者被砍单后都是直接“认栽”,即便有个别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电商也几乎不用承担违法成本。而商家却以较低的成本代价就可以掌握大量潜在用户的个人信息,从而精准推销自己的产品。
电商随意砍单,伎俩一拆便明,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并且会严重阻碍电子商务自身的长远发展。如果听之任之,只会助长电商有恃无恐的心态,打击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因此,面对电商随意砍单,消费者应主动学法用法,增强维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监管部门需从立法的角度修缮相关法规,将不诚信电商企业、平台纳入征信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采取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消费者权益。只有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维权渠道便捷,形成多管齐下、严管重罚的态势,才能让电商经营者自觉提高诚信意识,告别野蛮生长,步入合法合规的发展轨道。(莆田文明网 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