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嶝和平潭台湾商品免税市场免征进口商品消费税

22.11.2014  17:53

记者从平潭海关获悉,日前海关总署下发通知,对厦门大嶝和平潭台湾商品免税市场的进口商品消费税征收予以明确。

  通知指出,对通过一线进入大嶝与平潭的台湾商品暂不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对平潭而言,就是从澳前口岸进入免税市场的台湾商品免征消费税。 【同期】平潭海关关长 周筠光:这个政策落地,对小贸市场的发展而言是很好的信号 在小贸市场的六大类商品中,酒类属于需要征收消费税的,这个政策落地之后,消费税就免掉了。 根据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在通知出台前,免税市场内对于酒类要征收10%至20%不等的税率。 【同期】平潭海关关长 周筠光:我们就以白酒为例 换算过来就是减免13-14%(消费税),那一万块钱就等于是减免1300-1400元。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