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商务系统优秀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23.10.2015  18:25


各市商务局机关党委,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党组织:
  根据厅机关党委工作安排,11月底前,厅机关党委和省文联联合举办全省商务系统优秀书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商务系统所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书画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作品类别 
  书法(包括毛笔、硬笔、篆刻等)、绘画(包括国画、油画、漫画等)、摄影。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应紧紧围绕“共筑中国梦、美丽新福建” 主题,重点反映推动福建经济建设发展、生态文明与人文文化为题材,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2.毛笔书法及绘画、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整纸,装裱,不装框;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附边款2至4方。
  3.漫画和硬笔书法作品在A3尺寸内,装裱。
  4.摄影作品,应当是原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电脑合成作品不得参赛),作品精制光面12吋样片,附电子文件。
  5.上述作品应当是2015年新作,作者本人须拥有报送作品的著作权,每人作品不超过2件。如发现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资格和已获得的荣誉。
  三、组织实施 
  (一)此活动由省商务厅机关党委和省文联联合举办。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的作品征集、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并将姓名、联系方式于11月1日前报省商务厅机关党委。
  (二)省商务厅机关党委负责作品的初选。征集作品于11月30日前由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联络员负责报送省商务厅机关党委。并填写《全省商务系统书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报送作品一览表》及作品卡(见附表),连同作品一并报送(书画作品不装裱视为无效)。


 (三)根据作品报送情况,将组织专家分类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共30名。分别给组织有力、作品数量多、质量好的单位颁发奖牌,给获奖的个人奖金和证书,并在福建省商务厅网站展示,同时筛选部分优秀作品挂入商务厅新办公大楼合适的公共场所,获奖作品由商务厅机关党委负责保管,原则不退还。
   联 系 人:郑 洁  电 话:0591-87912766 QQ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三楼


附件1. 全省商务系统书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报送作品一览表


附件 2.作品卡


 


 


 


 


 


 


福建省商务厅机关党委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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