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与福州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
8月11日,刘德培副厅长与李保平副关长分别代表省商务厅和福州海关在福州签署《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口岸办)合作备忘录》。省商务厅厅长、省口岸办主任黄新銮,省商务厅副厅长陈少和、副巡视员邹翔,福州海关关长吴幼毅、纪检组长陈文智等领导和厅、关机关相关业务处处长共同见证签字仪式。
今年商务形势压力大、任务重,为共同应对复杂困难局面,进一步密切关贸协作和强化口岸协调,省商务厅与福州海关协商决定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全面对接。《备忘录》凝聚了双方共同的心血,文稿历经了4个半月的反复酝酿和多次修改,全文分十个部分,涵盖对外开放、通关便利、贸易环境、闽台合作、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共享、宣传协同以及合作机制等各个方面,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既体现共同推动商务发展的最新政策成果,又着眼构建双方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格局。
刘德培副厅长在签字仪式上对《备忘录》签署情况作简要介绍并对下一步共同落实《备忘录》各项内容提出要求。
一是双方要建立更为紧密、多层次的关贸协调合作机制。按照备忘录要求,下一步要成立关贸协作领导小组,设置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双方职能部门对口协作机制,指导和鼓励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口岸办)与当地海关建立紧密的关贸协作机制,构建全方位的合作协作格局。
二是要把《备忘录》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备忘录》内容丰富,涵盖我省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等各个方面,体现了省商务、口岸和海关部门共同推动发展的良好愿景。今后双方要加强研究,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对照合作备忘录各项内容逐条落实,争取最大限度地把政策转化为生产力,形成推动商务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要加大宣传,扩大效应。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使全省商务、口岸系统的工作人员,福州关区海关工作人员,熟悉了解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内容,使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知晓合作备忘录的具体事项,使全社会认同双方合作的相关工作,并在促进服务改善,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是要增进融合,实现互利共赢。希望通过双方的密切合作,增进海关系统与各地方政府的融合,增进海关与商务、口岸等部门在各个方面的协作,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同时,也希望,通过更加紧密的合作,使双方在业务工作、自身建设等各方面能够进一步发展,在共同推进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同时,也实现双方自身建设的跨越发展。
省商务厅与福州海关签署《备忘录》是贯彻落实《海关总署 福建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 商务部协作备忘录》的具体行动,是关贸紧密协作和口岸综合协调的重要成果,对进一步推动我省贸易和通关便利化、加强口岸综合协调管理、营造和谐合作和新型关贸关系均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福建省外经贸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