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要在厦门联合举办"商人节" 时间定于11月1日
11.09.2015 02:40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9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范希平)作为2015厦洽会配套活动之一,昨日,厦门总商会联合台北市商业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今年11月1日举办“2015中国(厦门)商人节”系列活动,以树立商人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商人的诚信守法,营造“尊商重商”的社会氛围,推动两岸商人共同价值取向。
据悉,今年“商人节”系列活动,由2015中国(厦门)商人节暨两岸商人大会、厦门总商会会员企业惠市活动和慈善晚会三大主体活动,以及由相关商协会、会员企业承办的配套活动组成。届时,来自马来西亚、加拿大、美国、菲律宾、泰国等海外华商工商社团,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工商社团,将与境内各闽商社团共襄盛举。
商人节源起于厦门,发展于台湾,根植于两岸。抗战胜利后,国家急需恢复经济,全国工商界人士组建全国商联会,定于1946年11月1日开幕。时任厦门市商会理事长严焰携带《规定商人节日以加强商运案》,代表厦门市商会出席组建大会,提案经大会一致通过。1947年、1948年在全国连续举办两届“商人节”。1949年后,台湾地区仍然每年举办商人节,今年是第69届。
2014年,厦门总商会、台湾商业总会联合举办厦门总商会110周年纪念活动暨“商人·商路·商道”华商高峰论坛,两岸企业家发起两岸同庆“商人节”倡议。目前两岸正在积极筹备第70届商人节,向全球华商发出邀请,希望未来将商人节办成全球华商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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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15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