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新业态蓬勃发展

29.02.2016  20:12

   

  当前我国已进入创业创新的繁荣时期,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大量涌现,其中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当前我国创业创新呈现“三期叠加”发展态势,即人力资本进入收获期、科技创新进入爆发期、改革红利进入释放期。这一态势的出现得益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而出台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营商环境,为创业就业打开了大门,培育了一批生机勃勃的新设企业。按照中国科协对创业创新开展的第三方评估,201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市场主体对GDP增速的拉动达0.4个百分点。

  在新设企业中,服务类企业大量增加,特别是信息、文化、教育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增长,“互联网+”为结构优化升级注入新的活力。截至2015年年底,第三产业实有企业1635.7万户,占企业总数74.8%,所占比重比2014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改革中,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实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商务秘书公司、电商集群注册等举措,促进了众创空间、创客工场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这类市场主体的繁荣,对冲着衰落产业的下行,缓解了经济下行的压力,同时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稳就业奠定了基础,显示出改革创新的积极成效和巨大潜力。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景。许多企业依旧存在招工难、融资难等问题,行政审批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同时,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以及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技术、资源和市场正实现跨时空、跨领域融合,这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

  我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在放活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时,完善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提高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改善市场竞争环境,特别是大力完善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整合力度,延长企业生命周期,促进新设企业活跃发展,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造健康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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