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商业车险政策在厦门落地 条款更合理市民可享新政

01.07.2016  02:49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6月27日晚,厦门启动商业车险新产品上线和系统升级切换工作,17家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成功完成系统升级切换,这意味着新版商业车险政策在厦门落地。

  厦门是中国保监会安排的全国第三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地区之一。早在本月9日,本报就报道了厦门即将于本月底上线新的商业车险系统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改革后,车险条款更加合理,商业车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如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以往需投保附加险才能获赔的事项现纳入了主险保险责任。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等情形也均被纳入了保险保障范围。新条款解决了消费者关注的所谓“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

  在费率方面,改革后车险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车型定价使不同车型的费率水平与风险水平合理匹配,出险频率低、维修成本小的车型将匹配更低的基准纯风险保费。同时,保费调整将与包括出险次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等多个系数相挂钩。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车主的年龄、性别、业务来源渠道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自主系数使用值,进一步提高风险与保费的匹配度,更好地体现消费者保费负担的公平性,大多数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车辆零整比低的车主会享受到更低的费率。

  【背景】

  改革使用最新条款

  厦门本次商业车险改革统一使用全国最新版示范条款。此次改革建立以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为基准、保险公司自主确定附加费用率和部分费率调整系数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基准纯风险保费将根据车型确定,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由行业车险信息平台根据投保车辆历史的出险情况确定,自主核保和自主渠道两个系数由公司测算确定。(记者宗满意)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