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女儿案重审让法律的归法律

28.07.2014  12:13

  【无论是当事人、司法机关还是公共舆论,缺乏理性的代价往往让公正走上弯路,减少疲惫与弯路的最佳方式就是找到理性的共识,让法律的归法律。】

  昨天,湖南省高院在永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秦星强迫卖淫、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作为整个“唐慧事件”的源头性案件,该案在两被告人死刑未被最高院核准后,再次重审备受舆论关注。

  时至今日,因这桩“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所引发的舆情,随着不同剧情的披露而一波三折,引得舆论界唏嘘不已。不仅受害人母亲唐慧的形象发生逆转,案件本身的审理也历经曲折。真相究竟为何?法律公正最终归于何处?目前该是司法给出最终结果的时候了。

  回溯“唐慧事件”一路发展,在历经各种非理性的激情与喧嚣过后,无论是事实真相的还原还是法律公正的裁判,都需要从动荡的舆论回归到平静的司法场域上来。而最高法不核准两被告人的死刑,某种意义上与之前的案件状态划分了界限,重塑了司法在唐慧案中的主导性地位。此时此刻,司法最终的判决不但要给唐慧及其女儿一个公道,也要给所有涉案人员一个公道,给围观的大众一个公道。

  要在完全不同的正义诉求之间,寻求多方都可接受的公道方案,司法机关就必须在正当程序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此,最高院在复核期间调查到可能影响立功认定的新证据后,选择将案件发回重审,即在于通过对新证据的当庭质证,以程序的正当实现证据核查的真实。在昨天庭审现场,检察人员、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就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发表了质证意见,三名看守所工作人员出庭作证,使得庭审更加具有“现场感”。更值得称道的是,湖南高院官方微博直播庭审过程,不同的质证意见及时公之于众,以最大程度的程序公开确保司法公正。

  法治社会,关于案件真相与裁判公正的诉求,本应在法庭上充分展现,而不是陷入媒体的口水仗中。就司法的理性而言,从尊重被害方延期开庭的申请,到安排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庭审,再到微博直播,这些都是为了将各种纷纷扰扰的声音吸纳进法庭,通过公开的置辩以最大程度地还原事实、获致公正。而在公开的理性基础上,司法无疑需要充分回应控辩双方及受害人方的不同意见,最终作出说理性的司法裁判,以在证据的认定与法律的适用上更加合乎逻辑,也更加能够以理服人。

  作为整个事件的关键人物,唐慧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很累,想尽快得到公正的判决结果。这种疲惫的心态,其实不光限于当事人。无论是当事人、司法机关还是公共舆论,缺乏理性的代价往往让公正走上弯路,减少疲惫与弯路的最佳方式就是找到理性的共识,让法律的归法律。

  本报特约评论员 傅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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