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特警与“特情”对嫌疑人电击、灌芥末油等

22.09.2014  11:09

   原标题:新华调查:非警务人员参与刑讯逼供,谁给的权力?

  新华网哈尔滨9月21日电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一些非警务人员与几名刑警一起,数次对拒不供述的嫌疑人电击、灌芥末油,致一人死亡。最新曝出的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警察与“特情”联手刑讯逼供案,反映出执法过程的混乱,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刑讯逼供案浮出水面 警察与非警务人员参与其中

  事实上,早在2013年上半年,这起刑讯逼供案件即多次被举报。上诉案件的审理,让这起警察和“特情”共同参与的刑讯逼供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因不服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岩等7人刑讯逼供案的一审判决,被告人吴岩、张思亮、赵晓光、程小伟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8月29日下午1时,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一审判决认为,吴岩、张思亮、赵晓光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中,使用变相肉刑手段逼取口供,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均已构成刑讯逼供罪。程小伟、潘永权、李迎彬、李春龙虽非司法工作人员,但在实际参与审讯活动时,与具备刑讯逼供犯罪主体身份的吴岩、张思亮、赵晓光等人共同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应当以刑讯逼供犯罪的共犯论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吴岩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程小伟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潘永权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张思亮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李春龙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迎彬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赵晓光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4名上诉人及未提出上诉的原审被告人李迎彬、李春龙、潘永权,吴岩辩护人李涛、张思亮辩护人田英、赵晓光辩护人李海涛到庭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