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

29.09.2015  11:2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的帮助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和法律政策,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10日下午在南安市委党校礼堂组织召开新《食品安全法》培训会。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产品质量负责人、大型商超、酒店、食品批发店及冻库人员代表306人,执法人员32人参会。

会议传达省局开展学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活动通知精神,并邀请普尼测试专业讲师授课,对2015版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培训会讲解了新法主要内容及变化,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从引导企业负责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的角度着重分析新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相关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特殊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内容。培训会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企业负责人就农产品与食品的界定及日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与讲师进行互动交流讨论,进一步深化了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黄科长强调指出,随着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多样化、监管部门抽样检验频次、覆盖面日益扩大、对添加非食品原料的打击力度有增无减,无论是食品安全的社会关注度还是监督部门的监管力度都不容许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再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新法实施后,违法经营将付出更惨痛的经济和信誉损失。他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守法经营,要开展企业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南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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