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和谐家庭建设中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们生活家庭之中,具有一定的家庭地位。家庭是一个系统,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是这个系统中的一份子,系统的完整与否,与成员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有着极其重要的关联。妇女是整个家庭的核心,也是家庭的一部分,承担着一定的家庭责任,一个通情达理的女性是家庭矛盾的润滑剂,是营造家庭气氛的主旋律,是联结家庭成员感情的桥梁和纽带。家庭领域的性别关系既是社会性别关系的微观基础,也是社会性别关系的具体体现。家庭领域中的性别不平等,降低了家庭内部资源的分配效率,必然也会恶化两性在其他社会领域的资源分配状况,其结果会对整个性别关系和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妇女在和谐家庭建设中本身既是一个主体,又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关键词:和谐家庭 性别平等 妇女发展
在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然要求家庭的和谐。妇女是家庭中的“半边天”,是构建新型文明家庭模式的核心之一,在构建和谐家庭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庭也是社会的细胞,细胞出现了问题,这个生活机体也会出现问题,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发展,也就是说没有家庭和谐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
一、我市目前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状况
家庭结构是家庭的内部组织形式,是家庭存在的基础,有了完整的家庭结构,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可以为其成员个体提供了基本的生活和发展的环境。“随着社会发展,联合家庭越来越少,核心家庭的比例越来越多。”为了证实这句话的真实性,我抽样调查了我市城市家庭结构现状,共调查了212户。前街社区2160户抽样调查,随机选择了总体的10%做为实地调查对象(212户)。家庭结构如下:核心家庭132户,所占比例为62.3%;联合家庭为42户,占比例为19.8%;空巢家庭24户,占比例为11.3%;其他12户,占比例为5.7%。综合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前街社区总体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核心家庭的比例最大,联合家庭其次,空巢家庭比较少,其他最少。随着社会发展,联合家庭越来越少,核心家庭的比例越来越大,家庭结构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家庭关系而改变,家庭结构也无形的影响着社会性的发展,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城市家庭结构演变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二、婚姻家庭观念变迁对妇女就业的影响
随着社会生活呈现多元趋势,中国人的家庭观念也发生着变化。男女两性都强烈要求自我满足,自我实现,女权主义初露锋芒。“大男人”不能接受“女强人”;“强”女人看不起“小”男人,或作“单身贵族”或“萍水同居”似成一种“时尚”,家庭观念淡薄。许多妇女从家庭照料责任中走出来,走入各行各业的岗位上,为自己的理想和梦想而奋斗。
2014年我市10种不同岗位上的女性就业情况分析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职工 总人数(人) | 其中女性职工人数(人) | 所占比例% |
建瓯市15个社区居委会 | 社会团体 | 61 | 56 | 91.8 |
建瓯市建安街道办事处 | 行政机关 | 69 | 26 | 37.7 |
建瓯市实验幼儿园 | 事业 | 84 | 83 | 98.8 |
建瓯市森工医院 | 事业 | 202 | 104 | 51.5 |
南昌铁路局建瓯火车站 | 国有企业 | 67 | 29 | 43.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瓯市中山支行 | 国有企业 | 13 | 13 | 100 |
福建省建州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私企 | 25 | 15 | 60 |
建瓯市恒通担保有限公司 | 私企 | 8 | 3 | 37.5 |
建瓯市芝山派出所 | 行政 | 45 | 3 | 6.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 | 国有商业银行 | 73 | 38 | 52.1 |
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我市多数的妇女摆脱家庭的束缚和家庭照料责任,勇敢地走上就业的工作岗位,不再受封建社会的摆布。现代女性是家庭和社会中的“半边天”,在现代婚姻家庭中女性享有“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在家庭整体中的每一个都是平等的,夫妻间互敬互爱,而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三、当代女性婚姻家庭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对价值问题的根本看法,包括对价值的实质、构成、标准的认识,这些认识的不同,形成了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女性价值观就是女性主体在评价人和事时作为评价标准的看法和观点。女性婚姻价值观则是女性主体对婚姻的根本看法和观点,即婚姻在女性心中的地位到底是怎样的?以及女性到底是向往哪种婚姻。如今,女性婚姻观念越来越显现出多元化的色彩,女性思想的开放使得她们对自己的婚姻有了独到的看法和见解,与传统女性相比,现代女性的婚姻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传统的女性在意志上是不自由的,是附属性价格价值观。在封建社会,“三从四德”是套在妇女脖子上的精神枷锁,是封建礼教的具体化,是封建社会对妇女压迫和奴役的真实写照。在现代社会,女性意志上获得了自由,有了独立性人格价值观。当代女生不再完全依附于丈夫,而在家庭中行使着更多的自主权,最为突出的变化是,女性的主体意识在不断增强。在封建社会中,婚姻家庭一个丈夫可以有三妻四妾,甚至更多,妇女只是生养孩子、照顾丈夫、洗衣做饭等,有的甚至视为生育的“工具”;而在现代婚姻家庭中女性享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提出来的,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是妇女解放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指标,它是整个社会平等的一部分。
四、家庭中的性别偏好与女性发展关系
世界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走到今天,性别偏好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存在,特别是亚洲国家(如朝鲜、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很严重,在中国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浙江的温州和金华、广东的潮州、福建的石狮等最为显著。长期下去将是一个潜在的威胁,会有很多男性找不到老婆,另一个问题是老夫少妻现象的出现,这将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要让妇女得到平等的发展权利,实现妇女自身的解放,不仅是妇女自己的事情,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人都要树立尊重妇女的权利,并且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意识的妇女观。因此,为妇女提供服务,促进妇女发展,更需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中宣传男女平等的国策,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让社会性别纳入决策主流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男性和女性在社会中充当不同的角色,因此他们拥有不同的需要。在大多数社会中,低收入的妇女承担生育、生产和社区管理的角色,而男人则承担生产和社区政治活动的角色。妇女的生育角色包括承担生产和抚育子女的责任,以保证劳动力的持续和再生产。生产是男女都承担的角色。在多种角色的影响下,妇女的活动和发展空间受到很大的限制,我们常常抱怨妇女只知道顾家、不去参加一些公共性的活动,而不去仔细分析妇女不参加这些活动,是活动的时间和妇女的角色发生冲突,也许就是其中原因之一。
五、女性为户主的家庭共性和特殊性
社会是以家庭为细胞,因此户口登记中都以一家庭,即一个“户”为基数来登记的,这个“户”中的一个主要的家庭成员,即为户主。虽说许多家庭的户口本上的户主仍然是男性,但事实上大部分家庭中的女性已享有了“户主”的权利。
我入户走访前街社区,随机抽查了公务员、教师、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居民等30人。分别向他(她)们进行了简单的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为:(您)你们的家庭中谁说话有决定权?回答的结果如下:丈夫和妻子享有平等权利的18人,占比例的60%;丈夫说了算的7人,占比例的23.3%;妻子说了算的5户,占比例的16.7%。从以上数据可以分析出:女性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出的男性在家庭中地位。夫妻双方享有平等权利的最多,这充分说明了,大部分的妇女在家庭中已享受到与男性一样的平等待遇,充分体现了妇女在家庭中得到了认同、平等、责任等,即这就是女性为户主的家庭共性和特殊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推进性别平等对于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一方面,两性越平等、关系越协调,就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就越有利于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局面。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的积极参与,妇女中蕴藏的巨大人力资源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势必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如果没有妇女与男性的平等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也就难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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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010年1月 中国社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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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薛宁兰 社会性别与妇女权利 2008年3月1日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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