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创“和解”停车位 轻微事故车可临时停放

24.06.2015  11:12

  这个握手言和的停车位,是厦门首创的一种停车位标识,专门提供给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车辆临时停放。

  市交警支队和思明公安分局制定《关于在交警中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的试行方案》,从昨天起,3个处理服务点在梧村交警中队、筼筜交警中队和莲前交警中队运行。

  发生交通事故,有的人在现场争吵,有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即便处理完,还得跑去机场附近的定损中心,浪费至少半天时间。

  今后,在三个所的辖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不用去定损中心,在服务点基本上可以“一站式”搞定,省时省力。

  这种特殊的停车位应运而生。当车主开车来到服务点外,寻找停车位等待处理事故时,一眼就能辨认到“专属”车位。

  车位的设计者是思明交警大队的民警。车位内有三种图案,从“碰撞”到“拍照”到“和解”,正好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的描述。

  特殊车位其它车辆不得停放,否则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从两周以前开始,莲前交警中队的快速处理服务点试运行,至今已经处理130多起小事故。

  这种模式将向全市推广。

   处理流程

   教你怎么处理事故

  “我和别人撞了,怎么办?”经常听到有人手足无措。在交警中队的快速处理服务点,办起来很简单。

   第一种:相安无事,握手言和

  协商前,先对现场进行拍照,拍前、后、碰撞部位等。拍完,移开车子。

  现在,打开微信,点击“厦门交警”(微信号:XMITCC),把照片传上去。传完以后,你们就可以相约去交警中队。

   第二种:没有争议,相约前往

  两车相刮,司机报警。这时,警察会回拨电话,了解事故经过,假如两人都没有什么争议,那问题很简单。

  会有协警或保险公司人员,来到司机身边,拍照、取证,司机把驾驶证、行驶证给他们查看。接下来,司机可以相约去交警中队了。

  第三种:发生争吵,民警处理

  司机各有各的道理,那只能由警察出面。到场后,警察会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警察收集、固定现场证据以后,将责令司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后再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司机对中队民警作出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处理预防中队申请复查。

   (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林慧敏/文 陈巧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