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监局关于公布县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挂钩尾矿库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19.09.2016 19:3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尾矿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乡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尾矿库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闽安委〔2012〕2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县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尾矿库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以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有关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尾矿库的监管,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若挂钩人员变更时,将会及时更改、调整。
福建省安监局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福建省县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尾矿库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9.09.201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