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街和昌楼盘疑停工烂尾 新华都起诉索款4.2亿

03.03.2017  15:41
丨皇族金融中心项目(图片来源海西房产网) -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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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都近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因全资子公司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前期投入的“泉州和昌贸易中心”项目(现已更名为“皇族金融中心”), 截至目前开发商和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处于停工烂尾状态 。新华都称和昌福建既无法按期交付亦无法如期履约,公司已经向福建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和昌福建,要求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等共计约4.2亿。

丨皇族金融中心项目(图片来源海西房产网)

   索赔利息及违约金1.3亿

  据公告称,泉州新华都于2012年10月与和昌福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租赁皇族金融中心地下一层房产作为超市经营使用,租赁面积共15000平方米, 租赁期为15年,租金共1.46亿 。补充协定还约定由新华都在一年内向和昌福建支付5000万元定金、预付租金5000万元,同时和昌福建按年18%的利率标准向泉州新华都支付资金占用费。

  同年11月,公司与和昌福建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以1.9亿元认购皇族金融中心二、三、四层在建商场,面积共33111平方米,约定泉州新华都在一年内支付认购款1.9亿元,同时和昌福建按年18%的利率标准向泉州新华都支付资金占用费。

  新华都称,截至目前,开发商和昌福建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定2016年12月31日就要交付的房产现在因整体项目停工烂尾而无法如期履约。据新华都去年6月份的公告称,和昌福建自2012年至2015年3月已支付了7003万资金占用费,但2015年4月之后的资金占用费则一直拖欠未交,去年1月新华都向和昌福建发出了律师函。

  根据新华都诉讼公告,新华都要求和昌福建支付共计2.9亿本金,利息、违约金约1.3亿(利息、违约金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4月1日起计付至起诉之日),及98万元律师代理费,共计约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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