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㉕ | 保护市场和投资,私营经济法盘活闽西商业

09.10.2021  02:41

洋货入侵,商业凋敝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闽西是中央苏区的经济中心。长汀号称“红色小上海”;宁化是粮仓,号称“中央苏区乌克兰”。这些都离不开苏维埃政府支持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1929年以前,由于帝国主义洋货入侵、军阀和土豪劣绅的盘剥,闽西商业日渐衰落,手工业逐渐破产,大批工人失业,仅龙岩到长汀的挑担夫,就至少有一万人失业。沿途的商店、客店、小贩等,也都纷纷歇业倒闭。在长汀河田,从前有五百多间商店,倒闭得只剩二三十间。

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决议案》中提到:“无论什么偏僻的乡村,都有很多种洋货侵入,对于手工业厉行袭击……同时影响农业,巨额的收入减少,失业的人数增多……这在闽西是一个重大的事变。

保护商人,鼓励贸易

在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闽西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对私营经济自始至终采取了鼓励和保护的政策。

1929年3月,红四军进驻汀州城后,毛泽东指导红四军政治部颁布了《告商人和知识分子》文告,规定:“取消苛捐杂税,保护商人贸易”等政策,为红军发动更多工农大众理解、支持和参加革命打下了良好基础。

闽西苏维埃政府还鼓励苏区与白区开展贸易往来。1930年开始,政府发给白区商人进入苏区经营的执照,对商人的货物不检查、不课税,极大地调动了商人的经营积极性。苏区的商人也积极向白区贩运土特产品,活跃了苏区经济。

下才溪红色饭店老照片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毛泽东吸收和推广闽西苏区经济建设的经验,提出:“苏维埃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案》在全国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明确苏维埃政府保护商业自由,不干涉经常性的商品市场关系,但严格禁止商人投机和垄断商品价格的行为。

1932年1月12日,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再公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工商业投资暂行条例》,允许私人资本在苏区自由投资经营工商业,无论是国家的企业、矿山、森林还是私人的产业,都可以投资经营或承租、承办。同时,苏区政府还进一步制定了优惠政策以吸引私人投资。如《中华苏维埃和国暂行税则》规定:“在目前为发展苏维埃区域的经济起见,对于商业出入口税和工业的出厂税暂时免收。

苏区经济生产老照片

依法治商,以法兴商

当时闽西苏区的墟场贸易十分活跃,各区、乡都有墟场,仅长汀四都区一地,便有四都、楼子坝、溪后、谢坊等四个墟场。为便于农民售卖农产品并购买生活用品,墟场还将原来的“十日一墟”改为“五日一墟”。交易货物有猪、牛、鹅、鸭、布匹、谷、麦、豆、农具及生活必需品等。每墟贸易数额从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元;赴墟人数从四、五百人到上千人不等。

正是这样一路探索,苏区的私营经济法制紧紧围绕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的实际需要,集中反映苏区广大工农群众的意志,开创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立社会经济秩序、开展经济建设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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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


追寻上世纪二三十年代

闽西苏区如何孕育了红色法治

创造了我党法治建设史上的诸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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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