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父母控告办案人员 要求问责到底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自去年12月改判无罪后,12月31号,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不过,事件并没有完结,就在近日,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正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递交控告书,对当年办理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公检法有关工作人员和责任人提出控告,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展开调查、问责到底。
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20号将《对“呼格吉勒图冤案所有办案人员的控告”》的控告书递交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尚爱云说,呼格吉勒图冤案的再审改判、国家赔偿决定等程序都已完成,现在他们老两口最关注的就是责任追究:
尚爱云:那个无罪判决书也给了,钱马上就要到位,剩下的这一部分按法律程序走的话就是追责的问题。必须得追责,这是给社会一个交代、给我们一个交代、给法律一个公正(的结果)。我们就是按这个写得这个控告书。
控告书中写道:“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此案的后续工作,也就是冤案的办案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远远没有结束,我们正式向贵院提出控告,控告的对象就是1996年‘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的公安侦办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呼市检察院公诉人员和呼市中院,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一审和二审的法官。”
尚爱云:这个就没写个人的名字,就是当年从公安到法院,一直就是哪个环节谁办的错案,必须自己站出来承认。我的要求就是哪个环节办错了,自己站出来承担这个责任,我的希望就是这样的,给公检法敲一个警钟,让他们以后像这样的案子尽量避免。
在控告书的最后,他们写道:“我们依法对上述司法人员提出控告,要求贵院依照法定程序展开调查,对造成冤案的办案人员及有关责任人,不论调整到哪个岗位,不论在职还是离职,只要认定为造成冤案的,都要问责到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指出:虽然这个案子时间久远,但可以调查清楚当时的具体状况:
宋英辉:时间过得比较久,如果当时的当事人、包括办案人员还在,询问包括各个阶段承办人通常是几个人,而且有笔录,应该说还是能够查清当时一个什么状况,但是如果说故意的、有意的枉法,或者是该注意到的,就是一般人正常的人都能注意到他没有注意到,这个是需要追责的。追责分不同的情况,根据他具体的情况,比方说降职啊,降级啊、免职啊,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都有可能。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同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布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2014年12月17日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但尚爱云希望,可以加快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调查、追责工作:
尚爱云:目前来说就是冯志明接受调查,别的内部的事情我们也不知道。追责上头我感觉启动的慢了点。这一系列的办案,不是光一个冯志明办下的,很多地方都有关键的人,不是一个冯志明能一系列做下的事情。依法治国,毕竟是讲法律的,当年办案的时候,你们已经触犯了法律办了错案,这会儿你错了,有错必纠。既然错了,必须得纠正。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说:检察机关有权力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给社会一个交代:
李三仁:这追责也是给社会全体人民,给我们一个明确的交代,我们就是这样想的。
尚爱云说,他们就是要通过追责,给公检法一个警示,永远记住这个血的教训:
尚爱云:我们希望他们有这次的教训,在咱们国家,以后像我儿子这样的案子是最后一次,我不希望看到有这样的案子,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太大了。
去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从机制上防范冤假错案,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现在我们看到,这一改革已经在安徽、广东、海南等省进行试点,并逐渐在全国铺开。通过改革,弥补法律制度漏洞,也许并不能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弥合失去爱子的伤痛,但可以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
(记者郑颖 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