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周笔畅
10月24日晚,周笔畅工作室微博发律师函,针对深圳电视台《城市发现》记者陈宏荣在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账号上发表侵犯周笔畅名誉权的言论进行了警告,要求对方删除文章并书面道歉。
(责编: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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