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审结首例新农合医疗补偿款诈骗案

05.11.2015  13:28

   宁德网消息 (记者 夏岩缘 实习生 林倩 通讯员 吕增) 因贪念作祟,他从贴在墙上的“牛皮癣”小广告中看到一条“致富”道路,但最终这则小广告并未给他带来理想中的富裕生活,而是将他送上了审判庭。近日,周宁法院审结了一起骗取新农合医疗补偿款案,被告人陈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2013年,被告人陈某因眼疾在上海某医院接受复检。其间,陈某在该医院厕所墙上看到一则小广告:“专业做住院报销发票”。陈某灵光一闪,想着或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弄点钱,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陈某打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

  电话接通后,对方告诉他,仅需提供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并付款1000元就可以制作一份住院材料和发票。见制作相对便捷,且价格也在合理范围内,陈某随即要求制作一份住院报销发票。随后,通过银行自动柜员机,陈某将1000元存到对方的账户上,并交代自己的收件地址。

  数日后,陈某便收到以其母亲姓名制作的金额1万多元的虚假住院材料及发票。2013年8月,陈某尝试第一次报销,这份虚假材料为其成功骗取医疗补偿金7千多元。尝到甜头后,陈某又先后2次购买其本人大额的虚假住院材料及发票骗取了医疗补偿款计63380元。

  三次作案均成功后,陈某也不再束手束脚,把虚假数额从1万多元提高至10几万元。2014年5月,陈某又购买以其母亲名义金额12万多元的虚假住院材料及发票。这次陈某递交报销材料后,本以为等个把月后,补偿款就能打到自己账户上,可其万万没想到这次虚假发票最终引来怀疑,陈某见事情败露,便投案自首。

  原来,2014年5月,新农合管理中心在审查报销材料过程中,发现陈某提交的材料存在“费用清单内体现的项目和医嘱内所体现的项目不符、临床的诊疗不规范、文书格式不规范”等疑点,带着疑问,该中心负责人联系了相应医院和陈某母亲,得到的答案是医院没有出过这份材料、陈某的母亲也没有住院。由于此案的报销金额较大,新农合管理中心选择报案。

  近日,周宁法院审结此案,因一时贪念走上犯罪,陈某后悔不迭。最终陈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