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处置醉驾人大代表资格

27.11.2014  14:31

  福建新闻网宁德11月27日电 (吕巧琴 叶茂)针对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涉嫌在上海醉驾一事,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7日凌晨通报称,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将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再次进行审议。

  今年的8月12日凌晨,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涉嫌醉驾被警方查获。8月14日,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依法进行表决,结果未获通过。10月31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按会议审议结果给松江分局发出回复函。

  此事经相关媒体披露后,11月26日,中新网曾跟进报道《周宁回应人大代表醉驾:表决出乎意料警方未再提请》一文。文中,周宁县人大副主任郑仕强回应称,常委会是依程序办,但结果有点出乎意料,上海警方目前尚未再次提请。

  11月27日凌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报称,该县人大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

  通报称,要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人大代表依法执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特殊公民。

  此外,将主动对接联系上海松江警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程序,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再次进行审议;在警方处理结果出来后,将根据事实情况,并依照法律途径对张裕明的代表资格作出处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