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周宁人大再审同意刑拘醉驾代表
04.12.2014 00:01
本文来源: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前些天我们报道过一位周宁县人大代表涉嫌在上海醉驾,县人大常委会未通过警方刑拘请求的新闻。2日上午此事有了新的进展,当日上午,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许可上海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根据11月27日上海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在当日上午召开的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不过,这次会议并没有对媒体公开,只在会后对媒体提供了一份新闻通稿。对于会上表决出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的具体票数情况,周宁县人大也没有给出答案。 (电话录音 记者:你也参加投票了嘛,我想问下投票结果怎么样? 周宁县人大副主任 张家杰:我不接受采访,我要宣传部安排) (周宁县宣传部副部长 张家灼:早上的会议我也没参加,然后具体人大的通稿里面也没有涉及这块的内容,那只是说已经是通过这个许可。)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提供的通稿表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全面部署开展以"学法律、强素质、树形象"为主题的人大代表学习教育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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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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