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周宁人大代表张裕明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12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松江”发布消息称,2014年12月8日,犯罪嫌疑人张裕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今年8月12日凌晨,上海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案件时,发现张裕明涉嫌酒后驾车。
随后,前来处理的松江交警支队民警对张裕明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6毫克/100毫升。另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和鉴定,张裕明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5mg/ml,达到了醉酒状态。
经过侦查,警方认定张裕明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进行刑事立案。
由于张裕明是周宁县人大代表,8月14日,松江公安分局向宁德市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去《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依法进行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实到会17名,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11月26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媒体记者表示,将主动对接联系上海松江警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程序,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进行审议。
日前,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媒体发布消息称,根据11月27日上海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会议审议通过了《再次提请议案》,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