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一人大代表涉嫌在沪醉驾 警方刑拘请求遭否决

26.11.2014  12:41

    据澎湃新闻网消息,日前,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向福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函,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该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未能获得许可。

    目前在上海经商的张裕明,是宁德市上海木材商会副会长。

    澎湃新闻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今年8月12日凌晨,松江公安分局泗泾派出所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前往泗泾镇横塘桥村处理一起纠纷案件,民警接警到达案发现场时,当事人张裕明已驾车逃离。

    出警民警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发现,张裕明涉嫌酒后驾车,立即通知交警前来处理。松江交警支队民警对张裕明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6毫克/100毫升。另经鉴定,张裕明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5毫克/毫升,达到了醉酒状态。

    该人士透露,经过侦查,警方认定福建省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进行刑事立案。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8月12日下午,松江公安分局依法释放了张裕明。8月14日,松江公安分局立即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去《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下称《提请批准函》)。

    10月31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函复松江分局,告知了对张裕明一事的处理结果。

    《回复函》写道,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将议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2014年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依法对议案进行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实到会17名,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仕强表示,投票结果有点出乎意料,事后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贻顺还专门在会议上强调,要保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