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交社保 患病后企业仍应担责

22.08.2022  14:11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22日电(罗曼)你知道吗?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强制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因协议或承诺而免除,即便是员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一旦员工患病,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信你看…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该类情形的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4日凌晨,独居在厂区宿舍的小许突发休克,直至4日晚间才被外地赶来的家人送至医院就诊。

  入院诊断急性脑梗塞,右侧高位截瘫。

  因病情较重且送医过晚,导致小许右侧偏瘫,生活无法自理。小许发病后各项医疗费用支出金额合计28万余元,由于就职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保,小许向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保申请报销医疗费4万余元,其余部分只能自行承担。

  2021年7月,小许向合山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经判决,确认与就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时间自2016年 8月至2021年3月5日。2022年3月,小许向仓山法院提请劳动争议之诉,最终,在经办法官组织下小许家属与被告企业达成调解。

  法官说法

  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伤、疾病、失业、生育、年老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按照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通过约定的方式免除该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者满足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时,将面临赔偿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风险。

  用人单位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

  如果双方通过约定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经行政部门查实,企业与个人均会收到处罚。

  假如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与用人单位约定不缴纳社保。产生损失时,由于劳动者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完)

【责任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