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断送婚姻 害人害己悔已晚矣
25.03.2015 13:09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陈某鑫与被告吴某兴于2002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并同居生活,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在2004年10月10日向云霄县民政部门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本可以是简单幸福的三口之家,因被告的吸毒恶习而打破了。被告吴某兴自2007年开始染上吸毒,从此越陷越深,在2007年6月、2010年10月两次被云霄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之后,被告吴某兴向妻子陈某鑫立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吸毒,珍惜家庭,成为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好景不久,吴某兴毒瘾又犯,2014年11月,云霄县公安局作出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处罚。
法官说法:十年的婚姻,因被告染上毒瘾,多次强制戒毒无效而断送,被告妻离子散,幼女嗷嗷待哺,可悲可叹。每个公民,都应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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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5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