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致幻 一男子在加油站泼汽油获刑四年

25.07.2015  10:33

           

  东快讯(记者金川通讯员杨长平)一男子在加油站附近,突然发了疯似的往自己身上和所驾驶的轿车上泼汽油,好在警方及时出动将其控制住,后经尿检确认,该男子是吸毒致幻。昨日,厦门市思明法院通报称,制造去年这起事件的“主角”张某,以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12月15日中午,张某驾驶一辆红色小轿车驶入厦门禾祥东路加油站内自助加油。加油过程中,他将加油枪从油箱拔出,把汽油灌进了随身携带的一个空矿泉水瓶子里。加油站的员工当时也发现了这名男子的异常,但张某回应说,他的车上有些污垢擦不掉,要用汽油擦。

  加完油之后,张某将车开出加油站,但一会儿又开着车回来,将瓶子里装的汽油浇在自己的身上和车上,扬言要见领导并要求警方出警,致使加油站弥漫汽油气味。加油站员工上前阻止,张某却钻进车里,驾车离开了加油站。加油站员工报了警。

  当天下午两点多,张某驾驶的红色小轿车在禾祥商城附近被警车逼停,一名特警挎着冲锋枪警戒,两名特警手持盾牌和警棍,来到红色小轿车的驾驶座旁,要求张某下车。张某与特警对峙了一会儿,特警用工具将车门撬开,将他从车内拖出,按倒在地上制服并带离。民警从他身上缴获一个打火机和盛装汽油的矿泉水瓶。

  厦门警方当天通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5岁,内蒙古鄂尔多斯人)有吸毒史,其尿检结果呈阳性,确认犯罪嫌疑人事发当天有吸毒,初步认定是吸毒致幻导致情绪失控。

  张某在庭审时说,当天就在加油站门口,他给自己身上和车上倒了点汽油,“是不是幻觉不知道,反正精神确实快崩溃了,感觉有人害我,要不是因为吸毒的话,应该也不会站在这儿。”

  经鉴定,张某作案时患“使用甲基苯丙胺(冰毒)所致使的精神病性障碍”,对其行为能力丧失辨认及控制能力。到案后,张某经教育尚能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经思明法院审理,张某以在加油站泼洒汽油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