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一男子因吸冰毒后极度亢奋 持改装枪支投案自首

08.06.2015  19:56

  泰宁一男子因吸食冰毒后极度亢奋,便持改装射钉枪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经由泰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肖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底或2013年初的一天,被告人肖某将一支用射钉枪改装的枪支私自藏于自家柴火间的床铺底下。2014年5月7日晚22时许,肖某因吸食冰毒后极度亢奋,便到自家柴火间,将藏于柴火间床铺底下的改装射钉枪取出到泰宁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该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1支,其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