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玲:从“知心姐姐”到“检察官妈妈”
从“知心姐姐”到“检察官妈妈”
----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吴云玲
福建检察网6月3日讯(贺华锋)
17年前,福州市鼓楼区有位有名的青年女检察官吴云玲,致力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被孩子们称为“知心姐姐”。十几年来,她一直坚守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战线上,深受青少年爱戴。如今,孩子们都称吴云玲为“检察官妈妈”。
吴云玲手头总带着一个厚厚的记事本,密密麻麻地记着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调查走访和帮教情况。小杨和小常,是她最新办理的一起打架伤人案件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这俩孩子本质并不坏,主要是长期与父母缺乏交流才出问题的。我反复找他们谈心,用母亲般的慈爱融化他们内心的冰冷,他们终于痛哭流涕地说出了压抑在心底的隐痛。”原来,小杨和小常的父母都忙于做生意,平常很少管他们,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杨曾被父亲打昏在卫生间,小常也被父亲当众打过巴掌,初一时还被赶出过家门。这些经历令他们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逆反心理让他们破罐破摔,经常靠打架斗殴来发泄情绪。
当两对父母听吴云玲说出俩孩子的真实心态和犯罪根源后,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们放下一切,开始落实吴云玲为他们定制的“亲情挽救计划”:向孩子主动道歉、挤出时间陪孩子、在生活细节上主动关心、经常表扬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多给笑脸多给鼓励多给拥抱……
几周之后,“亲情挽救计划”很快就产生了效果。“小常的父亲哽噎着打电话给我报喜,说儿子终于肯叫他爸爸了。小杨父亲也反映,儿子现在像变了个人似的,会主动找他商量事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漠。”吴云玲一脸轻松地合上笔记本,对小杨和小常的帮教已经产生良好的效果,基本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明天她将为这两名孩子办理相关手续。十几年来,经她教育挽救浪子回头的孩子已有100多名了。
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吴云玲就像知心大姐和慈祥母亲一样给人温暖令人鼓舞。而在另一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吴云玲却又像一名不屈的战士,坚定执着地将对未成年人伸出黑手的犯罪分子一个个绳之以法。
5月8日,涉嫌强奸3岁幼女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在庭审中终于当庭认罪。这是担任这起案件公诉检察官的吴云玲为受害小女童奔走忙碌几个月的战果。
春节前的一天,女童的母亲在歌厅接待从南平来的老同学,却万万没想到,期间3岁女儿上卫生间居然遭到同学20岁的外甥林某性侵。林某当晚被带到派出所后,几次笔录中都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写下悔过书。案情看似简单而且铁定。然而,当吴云玲从公安机关接手这起案件并提审时,林某却翻供了,坚称没有强奸。同时,林某的父亲也到处上访,声称儿子被冤枉。
一时间,这起“卫生间强奸幼女案”疑云四起。林某在卫生间到底对这名3岁女童做了什么?女童的不幸遭遇令吴云玲愤怒不已,她下定决心要弄个明白,绝不允许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吴云玲对小女孩以及带她一起去歌厅的母亲等当事人进行了深入调查,认真查看了医院门诊记录和鉴定机构鉴定等材料,掌握了林某带小女孩到卫生间进行猥亵的更多细节,并从常识上拆穿了林某说小女孩阴部红肿系在走廊摔倒所致的谎言。吴云玲也对林某在派出所做的几份笔录及悔过书进行了反复核实,并查阅了公安机关的同步录音录像,排除了非法证据的可能性。最终,在翔实的调查结果面前,林某哑口无言,不得不再次承认了自己的猥亵行为,但对强奸的罪名却仍不认同。
为让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吴云玲就本案相关情况查阅了大量司法案例和司法解释,组织公诉科同事进行深入讨论,并向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多次咨询。最终,按照“如果强奸的对象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 犯罪既遂 ”的权威司法解释,吴云玲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以强奸罪提起公诉。5月8日,林某在法庭上当庭认罪,吴云玲再次以正义的胜利维护了受害女孩的合法权益。十几年来,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80余起950多人,无一错案。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很重要也很特殊,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受害人,他们都还是孩子,他们的人生刚刚起步,更需要我们去细心呵护!”谈起一直坚守十几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吴云玲显得十分平静。“我现在也是一位孩子的妈妈,每天看到女儿象花儿一样幸福成长,我就觉得我这个工作很有意义,我会一直坚持,永不放弃,这是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