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
为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今年底中央文明委将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文明家庭。近日,福建省委文明办印发《关于推荐评选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全国文明家庭推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推荐的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要择优推荐,优先从福建省表彰的五好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以及受省级以上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表彰的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包括: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感动人物、劳动模范、杰出科学家、航天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体育运动员、优秀新闻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企业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中综合考量、择优产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各级文明办、妇联要在文明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通知》强调,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是家庭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防止影响家庭日常生活。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全过程,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风民风。要探索建立帮扶礼遇文明家庭制度,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彰显文明家庭崇高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文明风记者 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