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启动“电动车整治” 装“挡风被”会被处罚

20.12.2015  15:39


连日来,“电动车整治”成为微信朋友圈热议话题,一些电动车违法行为将被罚款,究竟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会成为罚款对象呢?昨日,交警部门发布提醒,针对几大违法行为进行解析。


据悉,目前全市已有11个县、市(区)启动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并将在月底前实现全市各辖区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也就是说,本月底前,无论你在哪个县、市(区),都能给您的合标电动车挂牌啦。


交警部门提醒,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记得带F驾驶证上路。合标电动车(绿牌)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依法应当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0元罚款,而超标电动车(黄牌)如有上述违法行为则罚款100元。


交警部门表示,本次电动车整治中,对一些市民的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譬如闯红灯、逆行、合标电动车(绿牌)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驾驶超标电动车(黄牌)不戴安全头盔等。


冬天到了,市区很多电动车都装上了“挡风被”,甚至达到“护腰连体”全方位包裹的程度,虽能温暖自己,却可能对他人造成危险。


交警提示,“挡风被”将驾驶人的身体和电动车绑在一起,一旦发生意外,人的身体将无法与车辆分离,要想迅速跳车就很困难了。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标电动车(绿牌)加装、改装动力装置的,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处以50元罚款,若是超标电动车(黄牌)出现上述违法行为,则处以100元罚款。

作者: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