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吨电子垃圾流入三明 焚烧时放出毒气

07.12.2015  12:28

  沙县某乡镇有座私建电子垃圾厂,陆续从广东运来50余吨的印刷电路板等电子垃圾,焚烧时放出毒气!

  12月1日,此案宣判,法院依法对李某某、林某某等11人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3-8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000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报道,该加工厂生产数天后,于2014年7月17日被查获,现场查扣尚未处理的电子垃圾21.38吨,灰白色粉末废弃物2.15吨,产品合金块1.07吨。

  可怕的是,电子垃圾焚烧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黑烟,导致周边村民养殖的蜜蜂出现死亡的现象,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经营。至案发,焚烧了28.62余吨电子垃圾,所产生的2.15吨灰白色粉末废弃物,经鉴定其浸出液中铅浓度为5.7mg/L,可判定为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这是沙县首起焚烧电子垃圾的案件。这家电子垃圾加工厂为何会出现在沙县?

  经查,2014年4、5月份,林某念、茅某清等4人为了谋取利益,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沙县一乡镇偏僻处建造一座电子垃圾加工厂。为避免村民告发,茅某清联系茅某镇等4名村民一同出资建造加工厂。

  该电子垃圾加工厂建设完后,经王某光中间介绍,广东的李某强以10万元/月的租金向林某念等人租用了该电子垃圾加工厂。其间,李某强雇佣廖某逢到该电子垃圾加工厂负责管理,并从广东陆续运输了50余吨的印刷电路板等电子垃圾到该加工厂进行焚烧处理。

  电子垃圾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印刷电路板上的焊锡、塑料外壳等都是有毒物质,进行焚烧会释放二恶英等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污染,威胁人类的健康。且容易触犯法律,千万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