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市:严格向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3.03.2015 20:3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新《安全生产法》,今年,福建省长乐市将严格安全生产考核,严格落实向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据介绍,长乐市将进一步科学设置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每季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送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以及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还将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一方面,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有关部门在2015年上半年前制定出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乡镇(街道)、村(居)、企业“四级全覆盖”的安全监管网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将完善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安全生产问责制、年度述职制、尽职免责制等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六项制度(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总结报告、宣传报道、检查督导),把“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纳入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03.201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