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女子为向前男友讨债 竟找来小弟威胁恐吓

02.09.2018  13:57

  台海网9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韩艳红  满荣)为了讨债,竟找小弟帮忙,威胁恐吓、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结果钱没讨成,竟使自己深陷囹圄。

  近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女子彭某、男子邬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均被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而颜某(男)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颜某因2016年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属累犯,所以加重了处罚。

  彭某因与前男友杨某存在债务纠纷,便想到平时有交情的、比自己岁数小的邬某和颜某,想通过他们两人的帮助来向杨某索要债务,同时答应事成之后请他俩吃饭,并分点钱给他们。

  2018年1月5日晚上8时许,彭某与邬某、颜某在芗城区一茶馆将杨某强行带上事先准备的小轿车,后将杨某带至芗城区石亭镇后园村,索要5万多的债务。

  其间,邬某、颜某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并朝杨某眼睛喷辣椒水、殴打等手段,逼迫杨某归还其所欠债务,同时限制了杨某的人身自由。

  之后,杨某提出要向朋友借钱还债,次日下午4时许,邬某、颜某将杨某带至漳州市区朋友宿舍时,杨某趁机报警,后被公安机关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