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逼迫他人写借条 涉嫌抢劫被判刑

22.06.2014  00:05
  仙游90后男子逼迫他人写借条,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2013年4月一天下午,被告人谢某驾驶轿车在仙游县赖店镇溪埔村口,殴打被害人林某致伤,并将其拉到轿车后座锁了车门,驾车往仙游县鲤城街道兜了一圈,将被害人林某带回赖店,逼迫被害人写下一张3000元的借条,约定当晚先付700元,余款5月1日全部还清。当晚19时许,被告人谢某在仙游车站旁边一酒店门前打电话向被害人林某拿钱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林某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谢某的亲属代被告人缴纳罚金3000元,并与被害人林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林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计18000元,取得被害人林某的谅解,被害人林某请求本院对被告人谢某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于是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