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砸伤邻居 被仙游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04.06.2014  13:32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然而,陈某却酒后将邻居打伤。昨日,记者获悉,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仙游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4月8日凌晨1时许,陈某从朋友家喝酒后,驾驶面包车回家。途经赖店镇坂头村时,发现邻居陈某炎、陈某勇等3人走在路中间,车子无法通过。于是,陈某狂摁车子喇叭,3人听到后往路边躲避。虽将车子开过去,但陈某觉得陈某炎等人避让太慢且有辱骂他,于是就与他们发生争执并相互推搡。被劝说后,平息争执,但陈某心里还是很生气,他从车内拿起一把铁制的扳手,将陈某炎、陈某勇的头部砸伤。(记者 陈霖 通讯员 周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