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改后必须知道的事 买保险有取舍出险有诀窍
5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智敏)对于车主来说,给爱车买车险是必不可少的事情。6月4日起,福建实施新的车险费改,改革方向一致,厦门系数有微调。新政实施后,汽车出险频率越高,续保费用也就越高。那么,费改后车主们应该怎么买车险?小问题该不该申报理赔?
部分争议条款有望得到解决
此次费改,15项争议较大的商业险免责内容将被删除,“无责不赔”、“撞了自家人保险不赔”等霸王条款将得到解决。“高保低赔”一直是车险行业争议问题之一。例如,改革前,使用了10年后价值仅4万元的旧车,投保商业险时须按10万元缴保费,出了事却只按旧车价理赔。改革后,车损险的保额将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车主需要支付的保费将更低。
“未年检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案例屡见不鲜。改革后,审验未合格的商业车险免责条款内容被删除。新规还明确了“第三者界定”,改革前,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改革后,家庭成员被纳入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另外,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保险公司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这样的规定也将被废除。
出险可先报险再决定是否理赔
现在出险一次就没有优惠了,以后出险前还得盘算好到底该不该报保险?
其实不然,发生事故后,车主可以先报保险,然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理赔。新政规定:年度保险期内,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等。其实,商业车险费改目的是“奖优罚劣”,因此强调出险与费率挂钩,出险次数越多,保费就越高,而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就可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
报了保险但没有理赔,不会计入理赔的次数中。商业险与交强险也是分开来计算的,如果交强险出险,那么理赔次数的多少只会对交强险的优惠有影响,不影响商业险的投保与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