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实施后南平市安监局首起一般事故处罚超百万

28.09.2015  13:39
         2015年6月23日,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南平市安监局立案调查,依照新安法的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3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29178.66元。该起事故于2015年3月15日,南平市延平区南龙铁路乾山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南平市人民政府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强化了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力度,有效督促事故多发地方和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