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服务期限2年

16.05.2016  17:06

  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今年我省将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招募名额为:福州市15名,漳州市55名,泉州市25名,三明市50名,莆田市10名,南平市45名,龙岩市40名,宁德市5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5名。招募对象为2016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据了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