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名高校教师获国内访问学者资格

20.08.2016  03:34

  经学校推荐、接受高校同意,省教育厅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6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82名,并予以公布。

  访问学者的资助经费按2万元/人·年的标准拨付到选派学校。访问学者未能在计划的时间内到接受高校(单位)访学研修的,选派学校应书面报告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超过一年未派出的,取消当年度访问学者资格,其资助经费作为下一年度访问学者的资助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据了解,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选派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附件:
  • 2016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