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驻县城乡规划督察员到位

15.01.2016  10:28

  日前,市政府聘任3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并正式派驻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根据要求,各督察员将按照《福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与工作规程》要求,围绕提升城乡规划水平,维护规划权威,“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督察追责”,推进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福州新区总体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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