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招募150名退休教师支教

03.09.2015  10:01

  2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50名左右的优秀退休教师到重点县支教讲学。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可于9月18日后登录该厅网站查阅招募岗位,并注册报名。

  此次招募教师的支教时间为2015-2016学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期,鼓励整学年支教;支教地为23个重点县,支教学校原则上为重点县城关以外的中小学、幼儿园;退休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当地需求,开展课堂教学、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

  在经费补助上,福建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退休教师的支教工作生活的补助。补助标准(1学年按10个月计)为跨设区市支教按4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补助;本设区市内支教按3.5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补助;省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和正高级职称教师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0.5万元。

  生活补助费由重点县先行垫付,按月发放。每个县每年补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年度支教工作完成后,福建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报送的协议执行情况核拨补助经费。

  重点县教育局将为退休支教教师提供免费的住宿条件,并按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招募对象为省内高校、中小学、幼儿园、进修院校、教科研机构的退休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师德高尚,乐于奉献,自愿到重点县支教;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小学、幼儿园退休教师可放宽到中级职称;身体健康,退休未满5年,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重点县退休教师不作为本次招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