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名誉会长洪波律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02.02.2018  09:53

    1月31日下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69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按规定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其中,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洪波律师当选为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洪波,男,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曾获“优秀律师”、“福建十佳青年律师”、“福建律师事业特殊贡献奖”、“当代律师风采奖”等荣誉。

    洪波律师自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历任福建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为律师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洪波律师现为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同时兼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组)安全专家、福建省国资委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福建省妇联法律专家等,擅长公司及行政机关各类法律事务的处理及诉讼与仲裁,为行政机关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大量涉法诉讼和非诉讼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