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统一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

13.06.2017  00:37
  6月11日,福建法院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考试在全省11个考场同步举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3991名考生参加考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巡查了省高院考场。

  此次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考试是福建高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要求,经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同意举行的,首批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920名。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是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是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的现实需要。实行省级统一招聘,有助于规范招聘程序,统一招聘标准,严把入口关,切实提高聘用制书记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全省各级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考试的顺利进行,福建高院制定了统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招聘对象及条件、考试组织、阅卷工作、成绩公布、考察工作和合同签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专门抽调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人员封闭进行试卷命题。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二个部分,重点考察聘用制书记员政治理论修养、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岗位所需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运用电脑进行听打记录的能力。为严肃考风考纪,福建高院还派出人员分赴各地考点进行巡视督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