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17日电(记者 王雄)今天,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丰泽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陈允昌(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外,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南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刘从愿(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石狮市永宁镇政府副镇长、永宁镇党委副书记李祝坚(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向石狮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