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对违反管理规定的9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

04.06.2014  13:04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5月份,浦城县司法局对不服从监管、私自外出、人机分离、无故不参加教育学习的9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并下达了警告决定书。自今年5月初对司法所进行分片培训后,全县加强了运用警告手段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矫正人员惩处力度。

      浦城县社区矫正工作自2011年启动实施以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工作制度,狠抓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措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对在社区矫正期间,部分社区矫正人员不服从监管、人机分离、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县司法局对9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了警告,并告知其累计三次警告就将被提请收监、执行原判决刑罚。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