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依法严惩269名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

28.11.2019  15:5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11月2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等30个基层法院,对10起涉黑案件、34起涉恶案件共计269名被告人开展集中宣判,重点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套路贷”,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持续推动全省专项斗争提速增效。

        福建法院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强化基层基础、整治医护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净化网络环境、严惩高利放贷等,深挖利益链条、揪出“保护伞”,稳、准、狠地打击涉黑恶犯罪。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有的勾结当地基层组织主要干部,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寻衅滋事、强征土地,控制当地矿区道路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插手矿区企业纠纷;有的到学校发展在校生为组织成员,并在学校附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引起校园及学校周边群众恐慌;有的在医院以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阻止、驱赶其他正常寻找护工业务的护工,垄断医院部分护工业务,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等。对此,福建法院坚持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彰显法治权威,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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